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关于新增商品棉基差交易合同及补录点价价格功能的通知(2026年第8号)
2026年05月11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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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商:

自2026年3月2日上线以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商品棉基差交易平台运行平稳,成交量稳步增长。为进一步优化交易体验,更好地适应商品棉贸易方式需要,交易市场决定对《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基差交易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关于商品棉基差交易业务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则》第九条“基差价格成交后,买卖双方应按照本细则或交易市场发布的有关办法要求,完成有关批次商品棉的特定期货合约品种的点价以及货款结算和货权流转。”修订为“基差价格成交后,由买方选择多个批次发起合同,发起时可选择按细则执行或自行流转。如选择按细则执行,则买卖双方应按照本细则或交易市场发布的有关办法要求,完成有关批次商品棉的特定期货合约品种的点价以及货款结算和货权流转;如选择自行流转,则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点价盯市以及货款结算和货权流转,交易市场仅按双方书面指令办理货款结算和货权流转,不承担其他义务和责任,交易风险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买方发起申请时须完成合同盖章,卖方应在合同生成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盖章,买卖双方均完成盖章签订后,由交易市场进行见证。若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且未完成盖章确认的,均按照本细则或交易市场发布的有关办法要求,完成有关批次商品棉的特定期货合约品种的点价以及货款结算和货权流转”。

二、《细则》第十四条“指令有效期内买方点价时,若期货当日最低成交价格低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点价价格完成点价;若为盘前指令且期货开盘价低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开盘价完成点价;若期货当日最低成交价格等于点价价格,是否完成点价以对手方确认为准。指令有效期内卖方点价时,若期货当日最高成交价格高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点价价格完成点价;若为盘前指令且期货开盘价高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开盘价完成点价;若期货当日最高成交价格等于点价价格,是否完成点价以对手方确认为准。点价方在不晚于盘前30分钟可发出集合竞价成交指令。该指令将参与下一交易日的集合竞价,并按照形成的开盘价完成点价。”修订为“指令有效期内买方点价时,若期货当日最低成交价格低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点价价格完成点价;若为盘前指令且期货开盘价低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开盘价完成点价;若期货当日最低成交价格等于点价价格,是否完成点价以对手方确认为准。指令有效期内卖方点价时,若期货当日最高成交价格高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点价价格完成点价;若为盘前指令且期货开盘价高于点价价格,则当日以开盘价完成点价;若期货当日最高成交价格等于点价价格,是否完成点价以对手方确认为准。点价方在不晚于盘前30分钟可发出集合竞价成交指令,该指令将参与下一交易日的集合竞价,并按照形成的开盘价完成点价。如交易双方通过线下完成点价,点价后,对手方可通过基差交易系统在线上对点价价格进行补录提交。补录信息经点价方确认无误后,系统视为完成点价。”

本次修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及系统界面更新请参阅交易市场发布的最新操作手册。

特此通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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