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专业监管棉入库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2025年第21号)
2025年11月03日 20:34

各棉花专业监管仓库、收购加工企业:

2025年度新棉上市以来,各专业监管仓库(简称仓库)与在库公证检验机构密切配合,确保了新疆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开展。但是,近期部分仓库陆续发现,极少数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简称轧花厂)无视政策规定,在配合开展入库公检工作过程中,采取各类隐蔽手段企图达到虚增入库皮棉重量的目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在库公检工作秩序,严重影响了新疆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遏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2025年10月11日,某轧花厂使用车牌号为新P19737 的车辆,在南疆某仓库办理65829251060批次皮棉入库过磅环节时,被在库公证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和仓库过磅人员当场发现车辆上放置沙袋,经称重约80公斤。仓库第一时间与入库货权人取得联系,明确告知其行为属于通过虚高入库皮棉重量谋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行为,并同步将相关情况报送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棉花棉纱交易中心)(简称交易市场(交易中心))。

2、2025年10月22日,南疆某仓库在库公证检验机构人员在取样时发现,部分批次扦样口棉花与整包棉花含杂、色泽有明显差异,疑似将含杂低、色泽好的棉花放于扦样口处,试图以次充好、蒙混过关。该事件引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关注,该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3、2025年10月26日,北疆某仓库在库公证检验机构与仓库工作人员在过磅时发现,车牌号为粤BBD432的货车行李箱下方有三块用棉布掩盖的垫石,现场工作人员当即对棉布掩盖的垫石进行拍照留存,待该车卸完棉包后进行空车称重时,发现棉布掩盖的垫石已被移除。仓库第一时间联系入库货权人,明确告知其行为属于通过虚高入库皮棉重量谋取不当利益的违规行为,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交易市场(交易中心)。

4、2025年10月30日,北疆某仓库出现过磅车辆携带条石的情况,单车最多达10根条石共约200公斤。该事件涉及15辆车7个轧花厂,涉嫌通过违规增重谋取不当利益。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已将该情况报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将对涉事轧花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针对以上情况,交易市场(交易中心)均已第一时间向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新疆自治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正在对有关事件组织进一步的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专业监管棉花的入库公检流程,有效防范违规违法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公信力,现再次重申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是轧花厂不得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欺骗手段虚增入库皮棉重量。根据《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号)规定,如存在“故意篡改或删除棉花收购加工品质、重量(衣分、水分、杂质等)数据等信息”、“直接参与、操纵‘转圈棉’,蓄意套取补贴资金”、“存在伪造、变造棉花公证检验数据或结论行为”等,将被认定为重大不良行为,如“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存在轻微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未立案”等,将被认定为轻微不良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新疆专业监管棉花入库公检环节,如发现轧花厂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夹带非新疆专业监管棉花等物品,以达到虚增入库皮棉重量的目的,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轧花厂的棉花收购加工资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是仓库要严格落实对在库公证检验工作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入库车辆、人员、货物的检查力度。各仓库要严格落实新疆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对过磅毛重的准确性及公定重量复检后偏差超出合理允差范围承担主体责任。根据《新疆棉花专业监管仓库管理暂行办法》(新棉领发〔2024〕4号)规定,仓库若存在“参与、操纵‘转圈棉’蓄意套取补贴资金”、“参与造假、造成入库数据失真的”、“不配合、阻挠驻库公证检验人员在库公检工作”、“对地磅等工作计量器具擅自进行人为破坏改装、拆卸、操控等,以及在过磅环节通过添加重物、隐藏人员、水箱放水等违规手段造成称重重量失真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经查证属实”等情形,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存在重大不良行为,有关部门直接取消仓库的专业监管仓库资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棉花“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的监管,维护相关制度的权威性、公信力,交易市场(交易中心)欢迎仓库、轧花厂、运输单位、公证检验机构等,对“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10-59336430,13909965819、18709908007;邮箱:xjzyccjg@cnce.cn。交易市场(交易中心)核实情况后,将按流程处置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特此通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中国棉花棉纱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3日